標題: 小心駭客!
無頭像
鄧諭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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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6 15:36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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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並非全部的駭客都是出於壞的,有些的確是為了竊取資料,但是還是有很多人只是想證明他自己的能力,以滿足自己。

我覺得只要不要危害網路公平性,駭客也算是一個有倫理的,有時候甚至可以用駭客治駭客,但是盜用帳號會構成電腦妨礙罪,只要不要危害到他人,駭客也算是網路世界中不可缺少的。



駭客在英文裡分為 Hacker 與 Cracker,他們都被翻譯成"駭客"但在英文中有不同的意思。

「Hacker」一般指:
一個對(某領域內的)程式語言有足夠了解,可以不經長時間思考就能
喜愛編程並享受在其中,變得更擅長於編程的人。
喜愛自由,不易受約束,但覺得假如是為了喜愛的事物,可以被受適當的約束。
一個試圖破解某系統或網路以提醒該系統所有者的電腦安全漏洞。這群人往往被稱做「白帽黑客」或「潛入者(sneaker)」。這樣的人大多是電腦安全公司的僱員,並在完全合法的情況下攻擊某系統。Hacker是一個透過經驗或測試從而對某段程式做出(往往是好的)修改,並改變(或增強)該程式用途的人。


「Cracker」則一般指:

一個(一般是非法地)試圖破解或破壞某個程式、系統及網路安全的人。
「Cracker」沒有「Hacker」精神,也沒有道德標準。
「Hacker」們建設,而「Cracker」們破壞。
但是在中文中,使用繁體字地區,這兩個詞都被翻譯成「駭客」,在使用簡體字地區,卻更多地被翻譯成「黑客」或者其他音近字。所以中文中的「駭客」可以指Hacker和Cracker中的任何一個。也就是說,「駭客」一詞既指對程式語言有足夠了解並喜歡編程的人,也指惡意破壞者。但在英文中,兩個詞的意思不同。


可見,駭客在網路世界中
不是都是存在於壞的駭客


魏嘉俊

帖子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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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6-3 22:20 
59.126.2.177
通常來說只要有非法入侵別人電腦系統的動作、竄改資料都是會構成網路犯罪
1.駭客為了與其他駭客比較能力,攻擊某網站修改其會員資料而誤觸法律
2.入侵公司的資訊系統,攻擊公司網站(走後門)
3.竄改電視牆廣告內容

駭客也有好的是沒錯
例如
1.一些駭客被警察查IP和通聯紀錄,被抓到之後協助警方打擊網路犯罪的案例。
2.代表我國參加駭客比賽http://www.ithome.com.tw/news/874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