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支持多元成家-同性婚姻,之前在電視上就有訪問同志朋友,他們很希望多元成家成在台灣通過,其實剛開始我是不支持同性結婚,因為會造成延伸日後很多問題,但是看到他們訪問的內容,我被他們深深的感動,讓我最印象深刻,有一對同志朋友說「他們說需要法律來保障他們的權力及關係」,婚姻是一種選擇,也是一種權利。異性戀與非異性戀都值得受尊重與保障,享有相同的婚姻制度。同時也同享不進入婚姻的自由,但他們的伴侶權、家庭權仍應受到法律保障。
只是在現在不算太開放的台灣社會,不避免得一定會受到旁人的指指點點,和家庭的譴責,這些都必須克服的,但是我希望我們以「正常」的觀點看待「同性」,因為他們也需要被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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